鲤鱼乡 - 经典小说 - 俗世书在线阅读 - 第二十四章(完结)

第二十四章(完结)

    

第二十四章(完结)



    好久不见。

    总感觉这样给大家打招呼有点傻,但这也是最后一次了。

    因为前段时间太忙了,所以隔了很久,距离我上一次更新差不多过了将近两年多了吧……这么一算,时间过得还真快啊。

    三年前,我和萧森重新交往后,我离开了秦天荣的公司,直到他和肖夏出国前,我都再没有见过他一面。肖夏说,她真的很想邀请我参加婚礼,毕竟我算是她最好的朋友了,但是怕我尴尬,故事最后也没有个完美的收场,于是便作罢,但我依旧为她送上了美好的祝福,哪怕他们之间并没有感情,我也希望肖夏能在这场婚姻中,得到一点点的幸福。

    可说到婚姻,我也结婚了,在为肖夏担忧难过的时候,我又何曾想过自己的婚姻也并不如理想般的那么美好。

    我虽彻底摆脱了秦天荣的束缚,但一时之间却失去了方向,不知道自己能做些什么。我大学学的是工科,本想着毕业后回家进爸妈工作的厂子,方便照顾家里,但现在没什么必要了。

    我学得不扎实,毕竟那确实不是我感兴趣的东西,每次考试都是浑水摸鱼低分飘过,直到毕业了发现四年真是白学了,啥也不会,而且招工信息在这方面又偏向于招男性,我只好转行,放弃了本专业。

    我准备考试,考什么都好,也和千军万马挤在一起试图过那独木桥,但是年龄越大,发现自己的记忆力着实有些跟不上,在小年轻施展的战场中,我节节败退。

    后来干脆摆烂,在家躺了三个月,我和萧森的矛盾大概就是从这个时候开始的。

    萧森原本读的是计算机,出来后当了个程序员,可作息规律的他实在受不了熬夜加班的常态,后来他发现凭借他出色的外表和圆滑的待人处事方式,走公关和销售这条路更能展现他的优势,且来钱快。

    于是在一年后,萧森就贷款买了房子,并邀请我一起入住。那时我俩还处在重逢后的热恋期,每天如漆似胶地黏在一起,他也不在乎我有没有工作,好像每天下班能有人在家等他,偶尔做一顿饭,收拾家务,他就很满足了。

    我本来以为他出国的这几年,生活条件变好了,也许会有一些改变。萧森却说,他的养父只供他读完了大学,至于家产之类的,毕竟不是亲生的,他的养父全部捐给了慈善机构,一分钱也没留给萧森,于是他便孤身一人又回国了。

    他说这话,我似乎听出了一丝埋怨,但他在我面前表现得很孝顺,他很感激他的养父,并且逢年过节都会带着我出国看望老人家,老人家也挺喜欢我,拉着我的手就问:“你们什么时候结婚啊?”

    老实说,嫁给萧森是我小时候的梦想,可长大后我却越来越不想结婚。

    萧森也想赶快结婚,刚开始只是试探我,我每次都机智地岔开话题,后来他也没耐心了:“咱俩谈了这么久不结婚,你也没工作,还住在我家里,这算什么呢?”

    我有些许震惊他说出这种话,可他却又没说错,现在看起就像我赖在他家一样。

    是我错了吗?也许他是真的喜欢我,但又不安心,想赶快结婚来让我们之间的关系变得更加稳妥?我不太明白,却又无人能诉说,倾诉欲快要把我逼疯,于是我便在自己的博客上随手吐槽了几句,却意外地收获了几条评论。

    这让我突然有些受宠若惊,我尝试着将我的故事写成记录性的文字讲给陌生人听,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听众,然后我就走上了写小说的道路。

    与其说是写小说给大家看,倒不如说我从读者的评论中汲取了更多的东西,大家的鼓励、善意,都让我这糟糕的生活变得明亮多彩。

    有编辑找来,跟我签了约,我也挣了点小钱,于是打算自己租个房子,搬出萧森的家,可他又求我别走,我一时之间不知道该如何处理我们的关系,鉴于之后他的表现很诚恳,我又留了下来。

    跟读者们交流很开心,我能看到其他人别样的人生。

    其中有一个是二孩mama了,家里两个小朋友格外可爱,我给萧森看,他说,他也想以后有个可爱的小孩。我看着那个幸福的母亲,想着如果我也能有个孩子,是不是就能破除原地打转的现状,重新开始一个新生活呢?

    在第二年的春天,我答应了萧森的求婚,我们结婚了,同年十二月,我就生了小宝宝。这也是为什么我断更很久的原因,因为怀孕期间,萧森觉得电子产品的辐射对小宝宝不好,每天会限制我的娱乐时间,长时间坐在电脑前码字那是更不可能了。

    我虽对他的管制有些许不满,但我知道他也是为了宝宝和我的身体着想,于是便也乖乖听话,日常中更多的时间都用来看一些育儿书籍,学习一些为人父母的基础知识。

    在我怀孕的时候,萧森刚好升职了,对我们家来说是喜上加喜,他抱着我开心地转圈,好好庆祝了一番,又用他的奖金给我请了保姆,承包了一切家务事,我只需要好好养胎,我们都很期待孩子的降生。

    生产那天,萧森加班,很晚才赶到医院,我刚做完剖腹产晕了过去,麻药对我的体质不太有用,我几乎是在疼痛中度过的。

    出院后,我看着镜子里,身体上那条狰狞的伤疤,心情有些落寞,但一想到我那熟睡的儿子,又在心里告诉自己,这一切都是值得的。

    萧森的工作越来越忙,除了刚开始的几天,后面几乎很难回家,有时候陪着客户甚至要到天亮,他就直接住在了公司旁边的宾馆。一开始还会给我报平安,大多数情况下会忘记,我的心情也从最开始的担忧,变成了一潭死水。

    平淡生活中唯一的惊喜,是我的初中好友夏瑜,她从秦天荣那里得到了我的联系方式,便来看望我。她扎着双马尾,还穿着卫衣和牛仔裤,打扮得还像个孩子一样。不过她确实还是个学生,虽然我们同龄,但我已经结婚生子,她今年刚考上研究生,听说我也在这个城市,特意来给我报喜。

    我看着她年轻的面容,着实有些羡慕,考研当年也算是我的一个梦想,可现在却是遥不可及。

    夏瑜却说:“这有什么可羡慕的,我都28了才考上,我妈还经常训我,这个年龄别人都成家立业了,就我还是孤寡老姑娘一个。我羡慕你还来不及呢,能跟自己的初恋从相识、相知、相爱到结伴一生,还有一个这么可爱的儿子,多幸福啊。”

    幸福吗?我不知道,但大家都说羡慕我,说我很幸福,那我可能是真的身在福中不知福吧。

    送走了夏瑜,我儿子又开始哭闹,我急忙过去哄他,然后再喂奶换尿布,整个一套流程下来,我已经从新手mama变得很熟练了。

    我看着怀里熟睡的儿子,仿佛看到了生活的希望,他是我的全部。

    儿子一天天长大,对他的照顾也从简单的衣食住行到思想品德教育,我的时间几乎都花费在了对他的教育上,当然,也没有精力再去记录我的生活。

    我给我的编辑提出了解约,她了解了我的情况后,表示理解,并让我在这小说最后写点什么,就当是给陪伴了我这么久的读者告别了。

    我想了想,实在没什么可说的,我的人生并不有趣,甚至一片狼藉;我也不是天之骄子,只是俗世间的一粒尘埃。

    一个毫不精彩且令人有些难以下咽的故事,也有人愿意读到最后,我很感激。

    我没有什么值得借鉴的地方,就送一些祝福给大家吧:

    希望全天下所有的女孩都能幸福。

    千万不要像我一样。